邛崃商标转让的相关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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邛崃商标转让的相关规范

作者:四川协庆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3-13 08:06:29

所谓文字商标就是指纯文字使用(汉字,汉语拼音,少数民族文字和外国文字或字母)、数字所构成的商标。通常也就是指根据《商标法》第八条中有关商标六要素组合规定中仅用:文字、字母、数字及其组合所构成的商标。作为构成商标的文字,可以是汉字(简体或繁体汉字,异体汉字不能使用),汉语拼音,少数民族文字,英文及其他国家的文字或字母,数字,不同文字之间可以组合使用。作为构成商标的字母,是指拼音文字或注音符号的最小书写单位,包括拼音文字、外文字母如英文字母、拉丁字母等。

原《商标法》把仅以字母构成的商标归在文字商标之列,而在2001年新修订的《商标法》把字母作为商标的构成要素之一,这样规定更符合实际,也便于商标主管部门对四川商标注册申请依法审查核准。作为商标构成要素的数字,也是2001年新《商标法》的新规定。构成商标的数字,既可以是阿拉伯数字也可以是中文大写数字。一般来说,单个字母或数字由于缺乏显著性,所以在世界上大多数采取审查制度的国家都是不能注册的。因此,必须有两个以上的字母或者数字才可以用作文字商标。

不同语言的文字或数字之间可以互为组合,文字的组合可以使用有含义的词语,也可是生造的无任何含义的词语。文字商标不得使用《商标法》第十条、第十一条中所规定禁止使用的文字。应说明的是:①我国审查商标时,除汉字(包括汉语拼音)、英文文字构成的商标是按照文字的含义直接检索外,其他文字都是划分图形要素分类后,作为图形来进行检索的。②除汉字,汉语拼音,英文及英文字母外,其他少数民族文字和外国文字、字母在申请注册商标时,应附加说明系何种文字及相应的含义,否则,均按相近似的中文或英文含义解释,或作无含义解释。因此,如果没有特殊需要,文字商标应选择汉字(包括汉语拼音)或英文文字为首选。文字商标具有易于呼叫名称,便于宣传的特点。由于文字是构成商标中的显著部分,其文字、字义、字音、字形、书写方式等起着主要的认读作用,因此易于判断区别,易于保护。但文字商标也易受语言文字的限制。

联合商标、备用商标和防御商标可统称为防卫商标,按其功能不同才有所区分。防卫商标的注册不以使用或现在的使用为目的,而是为了防止他人使用或注册,对自己的核心商标构成威胁、造成损害或者为以后使用而进行的注册。

联合商标是指同一个企业在同一或者类似商品上申请注册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近似商标,其中一个指明为正商标,与其他近似的商标共同构成联合商标。联合商标中任何一个商标的使用都视为其他商标也在使用。联合商标的注册不仅起积极防卫作用,可以阻止他人注册使用近似商标,而且也起到商标储备作用,一旦市场需要,可以调整商标策略,将备用商标推出使用。

四川绵竹剑南春酒厂最早注册的白酒商标仅为“剑南春”,当发现市场上有近似商标给该厂造成了影响后,1994年注册了联合商标,有“剑南椿”、“南春剑”、“春南剑”、“剑南美”、“南剑”、“剑贡”、“剑香”、“春剑”八个商标。这些商标的注册,一方面避免了他人的类似商标出现,起到了防卫作用,同时一旦时机成熟,还可以用于推出新产品,也起到了备用作用。图1-12剑南春酒厂商标其实,像现在已有名气的商品都是这样做的,如“娃哈哈”商标,同时申请了“娃哈娃”、“哈哈娃”商标的注册;“乐口福”商标,同时申请了“口福乐”、“福门乐”、“口乐福”、“乐口福”联合商标。当然,特别提示的是联合商标在办理商标转让或者许可使用时必须一并进行办理,否则,退回补正耽误核准时间或退回不补正遭驳文。

现行的《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商标续展程序更加简化,对续展申请不再进行实质性审查,并取消了对续展申请需附商标图样以及驳回续展和驳回续展的规定。

对续展申请的审查内容主要有:

1、申请人名义是否与商标局档案登记的注册人名义一致;

2、申请日期是否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

3、商标是否存在注销、撤销等失效的期限内;

经审查,续展申请符合法律规定的,商标局予以核准,发给申请人续展注册证明,并刊登公告。

经审查,续展申请人与注册人名义不一致的,由商标局发给补正通知书,申请人应按补正通知书规定的期限予以改正,商标局对补正后的申请继续予以审查。对不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且无法改正的,如:申请超过法定期限或商标已经被撤销等原因的,商标局不予核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对商标局的不予核准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向商标局书面陈述自己的意见,商标局认为陈述理由成立的,可以对续展申请重新审查。当事人也可以就商标局的不予核准决定提起行政复议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解决双方的争议。

公司可以将商标转让给个人或者个体工商户的,无论是企业转让给企业,还是企业转让给个人或者个体工商户,都应当在市国家商标局办理。申请人可以委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认可的具有商标代理资格的组织,也可以直接到国家商标局四川商标注册大厅办理。向个人转让商标所需的文件:

一、商标受让人签署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二、转让人和受让人签署或者盖章的商标转让申请书。

三、商标受让人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自然人)复印件,个体工商户登记证复印件。

四、商标转让人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自然人)复印件。

五、由转让人和受让人签署或者盖章的商标转让协议。

六、完成商标转让大约需要10个月的时间。整个过程包括申请、受理、审核、公告和签发转让证书。

七、转让注册商标的,应当到商标局办理转让手续。

八、因企业合并、兼并、改制发生商标专用权转让的,应当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转让手续。

九、依照法院判决转让商标专用权的,还应当办理转让手续。

十、当你转让一个商标时,你需要转让手中的类似商标。转让或者转让商标,应当填写商标转让登记申请书。自2002年9月15日起,已申请注册但未经核准注册的商标也可以转让。

十一、如果公司商标暂时闲置,没有使用需求,可以转让并兑现。

十二、因企业合并、兼并、重组发生商标转让的。注:转让商标时,需要转让手头的同类商标。此外,已经申请但尚未核准注册的商标,也可以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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